打架斗毆不認同別人的傷情鑒定該怎么辦
發布時間:2024-08-09
一、打架斗毆不認同別人的傷情鑒定得話,經縣級以上公安部門責任人準許,能夠補充鑒定,或是重新鑒定?!豆矙C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》第二百五十三條嫌疑人、受害人對鑒定意見有質疑提交申請,及其審理案件單位或是偵查人員對鑒定意見有異議的,能夠將鑒定意見提交別的有專門知識的員工明確提出建議。必需時,了解司法鑒定人并制做詢問筆錄附卷。
《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》第二百五十四條經核查,發覺有下面情況之一的,經縣級以上公安部門責任人準許,理應補充鑒定:
(一)評定主要內容有顯著忽略的;
(二)發覺新的有評定實際意義的物證的;
(三)對評定物證有新的評定規定的;
(四)鑒定意見不詳細,委托授權沒法確認的;
(五)別的必須補充鑒定的情況。經核查,不符以上情況的,經縣級以上公安部門責任人準許,做出不準許補充鑒定的決策,并在作出決定后三日之內以書面形式告知申請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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